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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協議離婚手續怎麼辦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9.47K

2021協議離婚手續怎麼辦

協議離婚手續怎麼辦

在《民法典》尚未實施前,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應當根據《婚姻法》中規定辦理,雙方應當在簽訂離婚協議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實施後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應當根據《民法典》規定進行,以下是民法典關於協議離婚的內容:

根據《民法典》的內容,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應該在簽訂離婚協議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離婚,從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雙方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時間內,任何一方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如果在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後雙方沒有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

以上便是小編根據相關法律整理出來的關於協議離婚手續的內容,希望能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要是夫妻對共同財產、子女撫養以及債務承擔等問題協商不成的話,只能通過訴訟方式進行離婚。必要時可以聘請本站專業離婚律師爲您提供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