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現在離婚分爲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協議離婚針對那些對離婚達成了一致意見的夫妻。那麼在辦理離婚過程中需要哪些證件呢?需要哪些程序呢?下面就是由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協議離婚的條件
1、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
2、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願的;
3、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
4、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5、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6、離婚協議書範文
二、協議離婚需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1、身份證件
(1)內地居民: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華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永久居留證(綠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證、香港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香港同胞回鄉證;
(4)澳門居民:澳門居民身份證、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香港同胞回鄉證;
(5)外國人: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三、協議離婚程序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四、協議離婚的結果
1、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之日起,解除婚姻關係,男女雙方爲單身狀態;
2、離婚協議不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如果因離婚協議履行問題產生爭議,當事人需起訴到法院解決。
備註:
1、如果是現役軍人申請登記離婚,須提交經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的同意決定和介紹信;
2、如果是港澳同胞,應到原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離婚手續。
本站小編提示,離婚協議書必須爲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並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這是辦理離婚手續所要求的內容之一。具體的離婚協議書如何書寫,大家可以登錄本站網站,裏面會有專業的律師爲您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