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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判決書怎樣遷戶口

欄目: 家事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2.17W

只有法院判決書可以遷戶口,但需要先拿着判決書去分戶,後再遷戶口。攜帶戶口本、身份證、房產證購房協議和準遷證,到遷出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遷移證。 

用判決書怎樣遷戶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第十七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公民分戶應按如下規定辦理: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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