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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不到一年離婚聘金錢會退還嗎?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7.95K
結婚不到一年離婚聘金錢會退還嗎?

一、結婚不到一年離婚聘金錢會退還嗎?

是不會退還的,結婚不滿一年離婚彩禮錢,如果雙方已經登記結婚,一般結婚後是不用退還彩禮。除非是已登記結婚,這一年雙方沒有共同生活在一起,婚後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或是婚前支付彩禮的行爲導致支付人生活困難,可以退還。在這裏確定“生活中困難”是絕對困難的,應該符合法律規定的困難標準。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二、結婚沒領證聘金能退嗎?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未領取結婚證的,不存在離婚不離婚的問題,沒領取結婚證,可以直接解除同居關係,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機構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按照法律依據是需要返還彩禮的。這種情況是指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且同居時間不長的情況下,彩禮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返還。

但是,在大部分地區,未婚同居有可能構成事實婚姻或者長時間的同居,此時如果再要求返還彩禮就有點不現實。因此,在這種同居時間較長或者形成事實婚姻的,彩禮可以不予返還。

以上是在實際的操作中,法官對彩禮的可能性判決。其實,解決此事最好的辦法還是補辦結婚證,有了結婚證,彩禮什麼的都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就不會遭遇返還彩禮的難題了。如果,沒有補辦結婚證的,由於彩禮的數目也在不斷的增加,還是需要請一個專業的人士過來處理比較好。

結婚不到一年就離婚,聘金錢是不會退還的,男女雙方同居之後未領取結婚證,不存在離不離婚的問題,可以直接解除同居關係,但是如果同居時間已經超過兩年的話,不能要求對方返還彩禮,如果同居時間未超過兩年,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對方返還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