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債務婚前財產償還嗎?
夫妻共同債務一般不需要用婚前財產償還,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用共同財產清償,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哪些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爲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爲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爲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爲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爲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爲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三、夫妻債務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綜上所述,對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先用共同財產進行償還,特別要注意,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對於共同債務約定的清償方案對債權人並不產生法律效力,債權人還是可以要求任意一方還債的。離婚後雙方拒絕履行還債義務的,債權人可以將男女方共同列爲被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