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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確定的合同包括什麼

欄目: 合同效力 / 發佈於: / 人氣:4.46K
效力待確定的合同包括什麼
律師解析:效力待確定的合同包括以下幾種:
1、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簽訂的合同;
2、無權處分人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
3、無權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簽訂的合同;
4、法律其他規定等。
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條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爲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爲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有效。第一百七十一條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爲,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第五百九十七條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效力待確定的合同包括以下幾種:1、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簽訂的合同;2、無權處分人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3、無權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簽訂的合同;4、法律其他規定等。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