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是3年。
律師解析: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向法院起訴主張租金的,
訴訟時效是3年。
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爲出租人;
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爲承租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
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