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訴訟委託代理人合同滿足哪些條件纔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二、民事訴訟委託律師做代理人的費用是多少?
民事訴訟委託律師做代理人的費用不是法定的,律師收費主要和以下因素有關: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4、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6、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7、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三、民事訴訟可以委託哪些人做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四、訴訟代理人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訴訟活動。訴訟代理的目的在於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訴訟,而不能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
2、訴訟代理人是有訴訟行爲能力的人。沒有訴訟行爲能力的人,不能作爲訴訟代理人。在訴訟中,如果訴訟代理人喪失了訴訟行爲能力,也就喪失了訴訟代理人的資格。
3、在代理權限內實施訴訟行爲。訴訟代理人的代理權限,來源於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的授權。凡是超越代理權所實施的訴訟行爲,都是無效的訴訟行爲,不能產生訴訟法上的效果。
4、訴訟代理的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
5、在同一訴訟中,不能代理雙方當事人。在訴訟中,雙方當事人的利益是對立的。同時爲雙方當事人的代理人,可能會損害一方當事人的利益。
事實上,民事糾紛中當事人和代理人簽訂的委託合同也屬於一般的民事合同,民事合同生效的條件基本上都是一致的,涉嫌民事糾紛的,絕大多數的情況下都是委託律師作代理人的,當然除了律師,也可以委託所在單位推薦的人或者監護人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