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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合同有效訴訟時間是多久

欄目: 合同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5.36K

一、國際貿易合同有效訴訟時間是多久

國際貿易合同有效訴訟時間是多久

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四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有關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而國際貿易合同訴訟時效和仲裁時效屬於特殊時效,並不適用一般的民事訴訟時效。適用的法條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條: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四年。

二、訴訟時效中斷的適用條件

1、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事實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其特點在於均是當事人有意識的行爲,包括起訴、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的行爲。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出現即引起時效的中斷(具體事由後述)。

2、中斷訴訟時效的法定事由發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均產生中斷的法律效力。而且訴訟時效中斷的次數不受法律限制,也就是說,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後,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期間,再次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爲訴訟時效再次中斷。

3、從訴訟時效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起算。從而法定事由發生之前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歸於無效,與重新計算的時效期間沒有關係,在此種意義上,民法學稱訴訟時效中斷爲根本性障礙。

4、當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時,不能導致訴訟時效中斷。

三、多方合同訴訟如何起訴

1、買賣雙方有多份買賣合同,合併起訴後,數額達到中院管轄,能否合併起訴,要看是否滿足合併起訴的條件。

2、合併起訴,也叫訴的合併,是指法院將兩個或兩個以上彼此之間有牽連的訴合併到一個訴訟程序中審理和裁判。訴的合併,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訴的合併,專指訴的客體的合併。廣義的訴的合併,除指訴的客體的合併外,還包括訴的主體的合併。訴的主體的合併,常常是由共同訴訟引起的。

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避免出現違約合同的情況,這樣才能夠更好的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如果發生訴訟糾紛的話,對於國際貿易合同訴訟時效一般是4年的時間,如果需要維護合法權益需要在此期間以內進行起訴,超過訴訟時效的話,很難再獲得勝訴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