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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事假會被扣錢嗎?

欄目: 合同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6.2K

一、勞動合同事假會被扣錢嗎?

勞動合同事假會被扣錢嗎?

事假是否會被扣錢都會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約定;

一般企業與員工在勞動合同中對請事假的事項進行約定,比如請事假每個月最多不得超過多少天,否則予以辭退等處罰等等。

同時,若出現員工請事假的情況,企業按照員工的實際工作天數折算相應的應扣除工資。

二、其它的法律法規中對請事假的規定有哪些?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勞動部關於《勞動部關於印發《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的通知》

《規定》第十五條中所稱“剋扣”係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扣減勞動者應得工資(即在勞動者已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全部勞動報酬)。

由此可見,企業是可以按照員工請事假的天數扣發相應的工資的。當然,有些企業按照2倍標準扣除,是違法的。

三、帶薪年休假的規定有哪些?

《勞動法》第45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一條 爲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綜合上面所說的,在單位和勞動者沒有約定的情況之下事假是需要扣工資的,但對於會扣多少就會結合實際發放的工資額來進行處理,只要讓勞動者的利益不受到損失,那麼雙方就不會引起各種糾紛,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