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式合同的構成要件有:第一,雙方已經就合同的內容達成合意。雙方通過要約與承諾的方式,已經就合同的內容達成一致,這是合同成立的實質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礎。第二,合同一方已經履行了其主要義務。合同的主要義務已經履行,說明當事人是承認合同的存在的。第三,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爲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特定形式的,應當採用特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