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習生如何繳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支付實習生報酬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企業應按有關規定和實習生簽訂合同。只要受僱者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且合同期間受僱者在用人單位全日制工作,企業支付給實習生的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扣繳個人所得稅。
另外,現在個稅起徵點爲5000元。
二、相關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了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對象,實習生的工資屬於《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工資、薪金性質所得,應按相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1、工資、薪金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8、財產租賃所得;
9、財產轉讓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經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
應納稅所得額 = 工資收入金額 - 各項社會保險費 - 起徵點5000元)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乘稅率 - 速算扣除數
說明:如果計算的是外籍人士,則個稅起徵點應設爲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