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股東轉讓股權是否需要妻子同意?

欄目: 經營管理 / 發佈於: / 人氣:3.05W

一、股東轉讓股權是否需要妻子同意

股東轉讓股權是否需要妻子同意?

在性質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股權,當夫妻一方單獨處分該股權時的效力認定在實踐中並不統一,查閱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中發現,不同的審判庭室就此性質的認定也意見紛呈,當然個案的情形並非同構,其中就第三人是否善意的認定也屬於重要的考量因素,但其中的裁判傾向性所依據的理念差別較大亦屬明顯,其中裁判觀點如下: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形成的是股權轉讓合同法律關係,亦確定爲股權轉讓糾紛。應當適用我國《合同法》、《公司法》的相關調整股權轉讓交易的法律規範,而不應適用調整婚姻及其財產關係的法律規定。股權作爲一項特殊的財產權,除其具有的財產權益內容外,還具有與股東個人的社會屬性及其特質、品格密不可分的人格權、身份權等內容。如無特別約定,對於自然人股東而言,股權仍屬於商法規範內的私權範疇,其各項具體權能應由股東本人獨立行使,不受他人干涉。在股權流轉方面,我國《公司法》確認的合法轉讓主體也是股東本人,而不是其所在的家庭。

二、股份轉讓

一般指公司股東將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他人的法律行爲。全部轉讓的,轉讓人不再是公司股東,受讓人成爲公司股東;部分轉讓的,轉讓人不再就已轉讓部分享受股東權益,受讓人就已受讓部分享受股東權益。股份轉讓一般包括股份回購和併購。

股份轉讓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讓人之間達成協議,持有人自願將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價格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支付價金的行爲。股票轉讓還可進一步細分爲記名股票轉讓與非記名股票的轉讓、有紙化股票的轉讓和無紙化股票的轉讓等。

股份轉讓是通過股票的轉讓而實現的。股票轉讓是指股票所有人把自己持有的股票讓與他人,從而使他人成爲公司股東的行爲。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國家股的轉讓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股東轉讓股權是否需要妻子同意等相關問題如上所述。根據我國公司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轉讓股權的決定人是股東自己而非股東家庭,並且由於股份涉及到身份權等問題。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就是股東轉讓股權的時候並不需要自己妻子的同意就可以轉讓公司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