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公司經營 > 股權

股東資格的取得方式包括什麼?

欄目: 股權 / 發佈於: / 人氣:5.01K

一、股東資格的取得方式包括什麼?

股東資格的取得方式包括什麼?

1、原始取得

指通過向公司出資或者認購股份而取得股東資格。原始取得又可分爲兩種情形:

設立時的原始取得。即基於公司的設立而向公司投資,從而取得股東資格。通過這種方式取得股東資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設立時的全部發起人,股份公司設立時的發起人和認股人。

設立後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後,增資時,通過向公司出資或者認購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東資格。

2、繼受取得

繼受取得,也稱爲傳來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過受讓、受贈、繼承、公司合併等途徑而取得股東資格,取得股份的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繼受人就成爲公司的新股東。

3、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讓人,依據公司法所規定的轉讓方法,善意地從無權利人處取得股票,從而獲得股東資格。由於善意取得不用依賴於轉讓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權,因此它是一種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二、成立公司股東需提供什麼材料?

註冊新公司時,裏面有一個公司爲股東的,在公司法中稱之人法人股東,需提交的材料有:

1、法人股東的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並加蓋法人股東的公章;

2、法人股東以支票方式出資的提交支票及開戶行帳號、開戶行名稱;

3、法人股東在新成立公司的公司章程最後一頁簽字部分加蓋法人股東的公章。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爲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爲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覈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成立公司時,股東需要提供公司的章程並加蓋法人股東的公章。還要提供法人股東的營業執照原件及複印件,並加蓋公章。最後還需要法人股東的出資證明,例如,公司開戶時的開戶行賬戶,開戶行名稱等。

Tags:資格 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