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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貸款合同生效條件是什麼?

欄目: 房屋買賣 / 發佈於: / 人氣:1.37W

二手房貸款合同生效條件是什麼?

二手房貸款合同生效條件是什麼?

(1)二手房買賣合同作爲債權合同,屬諾成性合同,而產權過戶登記只是房屋產權轉移的必備要件。

買賣合同是雙務有償諾成合同,二手房買賣合同作爲買賣合同的一種,同樣具有雙務、有償、諾成的性質。按照民法理論,不動產物權轉移合同是以轉移不動產物權爲內容的債權合同,該合同只要具備書面形式、主體適格、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則有效成立,應受法律保護。因此,不動產物權變動僅是不動產變動債權合同的履行效力所致,不動產物權過戶登記也是合同的履行行爲。既然過戶登記是合同的履行行爲,則在本質上並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判斷,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2)登記過戶行爲就是對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效力的肯定。

登記行爲的發生,是以雙方當事人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有效爲前提,即買受人基於有效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才獲得請求出賣方協助履行登記行爲的權利,出賣人才相應地負有協助履行登記行爲的義務。登記是這一對權利義務相互運動的結果。若登記前,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或不成立,則登記本身就成爲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了。

(3)登記的公示作用不能決定合同的效力。

房屋進行統一登記過戶,體現了國家爲社會利益而對房屋產權的流轉進行干預。市場經濟必然要求契約自由,倘若把登記作爲合同生效的要件,則勢必使登記審查變成對雙方可否簽訂買賣合同及簽訂後的合同是否有效的確認,這已經遠遠超出了房管部門的職權。

(4)將登記作爲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實踐中將會遇到一些無法解決的問題。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一般來說是要由買賣雙方同時進行商議,確定該合同無誤,一致認爲可進行進行相關簽署之後才能生效。一般來說雙方在合同進行相關的簽字就表示認同該合同上的內容。雙方應該在一些規定的時間之內對該項合同做出履行,對房屋進行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