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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之前發現房子漏水怎麼辦

欄目: 房屋買賣 / 發佈於: / 人氣:8.1K

收房之前發現房子漏水可以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質量保修責任,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承擔責任。
法律規定,賣方應當進行維修並承擔一定合同責任,如果經維修後仍然存在漏水的,買房可以主張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爲: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爲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爲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爲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爲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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