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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質押與房產抵押的區別是

欄目: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51W

1、標的物不同。房產抵押的標的物是不動產——房屋(機器、交通運輸工具等其他動產抵押除外),而質押的標的物必須是動產或者權利憑證。
2、特徵不同。房產抵押是以不轉移佔有標的物爲特徵,而質押是以轉移、佔有標的物爲特徵。
3、管理標的物的義務人不同。房產抵押物的管理義務人是抵押人,抵押權人無管理標的物的義務,而質押權人有保管標的物的義務,出質人無管理標的物的義務。
4、設置權力數量不同。房產抵押在同一標的物同一時期可設置數個抵押權(重複抵押的除外);而質押的同一標的物不能在同一時期設置數個質押權,只能設置一個質押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條 爲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爲出質人,債權人爲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爲質押財產。

房產質押與房產抵押的區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