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工作居住證和居住證的區別是什麼

欄目: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7W

1.福利區別:暫住證是用來對人口進行管理的一個手段,不附帶任何福利;居住證爲外來人口提供就學、生育、勞動等多方面福利待遇,並於落戶政策掛鉤。
2.辦理要求區別:暫住證辦理要求低,一般提供相關材料即可辦理;而居住證的申請門檻較高,並不想所有外來人口發放。在一些地方,暫住證是申請居住證的基本條件。
3.落戶區別:暫住證不能成爲落戶的依據,而居住證可以。辦理落戶,居住證是基礎。目前,我國多個城市逐漸開始根據居住證進行積分落戶政策。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工作居住證和居住證的區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