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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尚未取得產權證的爭議房屋要如何分割

欄目: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75W

如果雙方對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的歸屬沒有爭議,能夠協商一致,人民法院可以對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做出判決。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法院不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然後告知當事人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另行起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對尚未取得產權證的爭議房屋要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