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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約定購房合同違約金上限嗎?

欄目: 房產證 / 發佈於: / 人氣:2.5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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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約定購房合同違約金上限嗎?

買房成爲當下人們投資的一種新方式,大多數人看準房產的升值空間,便採取賣舊房購新房或是先買再轉的方式積累財富。那麼越來越多的購房者是否關心過購房合同違約金有無上限這一問題呢?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有沒有什麼注意事項呢?本站在本文中主要介紹現實中能否約定購房合同違約金上限嗎?

、購房合同的違約責任怎麼確定?

但是由於商品房買賣合同大多屬於格式,對於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約定相對比較明確,一旦出現約定不明的情況,我們也可以根據《商品房買賣解釋》的有關規定確定有關損失的計算方法。

《商品房買賣解釋》第17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商品房買賣解釋》第18條第2款規定: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原因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記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二、購房合同違約金如何計算?

如果購房合同對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有約定則從約定。

對於購房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計算方法如下: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依據《合同法》第114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在此特別提醒採取按揭付款方式的購房者,爲了彌補損失,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時候,發現利息損失超過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後應及時提出,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購房合同違約金上限

合同違約金是有上限的規定的。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爲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爲《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從上文看來,法律中有對於購房合同違約金上限問題的規定,小編爲你總結至此,購房者在關注房屋價格的同時應該關注購房合同中的相關條款,不能忽視了對違約金的限定,當一方當事人發生違約行爲後您才能很好的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更爲重要的是,違約金的商定採取自願原則,雙方當事人可以自願協商,但不能超過合理範圍。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青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