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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買的房子怎麼分割? | 杭州婚姻律師解答:分手後

欄目: 律師隨筆 / 發佈於: / 人氣:9.31K

男女雙方一起買房子,登記在雙方名下,還沒結婚就分手了,房子怎麼分割?

杭州婚姻律師解答:分手後,一起買的房子怎麼分割?

這種案件的處理原則,首先看是否有約定,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分割。沒有約定的可以協商,協商不了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的原則,該房屋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對房屋都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婚前雙方出資房產落在雙方名下,如果登記爲按份共有,原則上按照登記比例進行分割;如果登記爲共同共有,法院一般會按照實際出資比例進行分割。

生活中常見的情況是,由一方出購房款,登記在兩個人名下。

這種情況,有的法院認定,沒有出資方也有一定份額,加名字意味着贈與另一方一定份額,應該尊重房產登記的公示效力。如果出資一方主張基於婚約纔在房產證上添加另一方的名字,對方否認婚約的存在的話,出資方對婚約負有舉證責任,如果舉證不能,需要承擔分割房產的不利後果。

如果雙方情願自行協商解決的,可按照雙方達成的約定處理。

杭州婚姻律師經常見到的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由於限購或者用首套房資格等原因,婚前雙方出資,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如果還沒有結婚分手了,一般會認定房產歸登記一方所有,對於另一方的出資,無論是借款還是彩禮,一般只支持返還,不會考慮房屋增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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