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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轉包與分包

欄目: 法律常識 / 發佈於: / 人氣:2.69W

一、概念

勞務轉包與分包

(一)勞務分包

勞務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單位或者專業分包單位將其承攬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單位完成的活動。簡單的說就是甲施工單位把工程承攬下來後,自己買材料,然後另外請乙勞務施工單位負責找工人進行施工。同時管理還是甲施工單位管理。勞務分包是現在施工的普遍做法。同時也是法律允許的。但是禁止勞務公司將承攬到的勞務分包任務再轉包或者分包給別的公司。

二、轉包與分包的區別

(1)對象不同。轉包的對象是工程或分部分項的工程;而勞務分包僅指向工程中的勞務。在轉包的情況下,轉包人是將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任務轉讓給轉承包人,包括建設工程任務中的經濟技術責任,管理責任及勞務作業任務;而勞務分包的情況下,勞務作業發包人僅將其承包建設工程任務中的勞務作業任務分包給勞務作業承包人

(2)合同效力不同。轉包屬於法律法規所明確禁止的無效行爲;而勞務分包屬合法行爲,法律對勞務分包並不禁止。

(3)法律後果不同。轉包的雙方對因此造成的質量或其它問題要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勞務分包雙方互相按合同承擔相應責任,並不共同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三、勞務分包的形式

1、自帶勞務承包。指企業內部正式職工經過企業培訓考覈合格成爲工長,勞務人員原則上由工長招募,人員的住宿、飲食、交通等由企業統一管理,工資由企業監督工長髮放或由工長編制工資發放表由企業直接發放。

2、零散的勞務承包。指企業臨時用工,往往是爲了一個工程項目而臨時招用工人。

3、成建制的勞務分包。指以企業的形態從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承包企業處分項、分部或單位工程地承包勞務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