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對於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
判決書規定的期限期滿日,就是開始計算兩年執行時效的時間。比如,判決生效日,15日內履行。就是從判決生效日再加15日期滿,開始算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爲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以上就是關於被法院強制執行2年是什麼意思 的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