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登記信息錯誤了怎麼辦
1.行政救濟,登記結婚行爲是一種行政確認行爲,因登記
審查不嚴而造成的無效婚姻,理所當然的應當由登記機關自行糾錯,撤銷錯誤登記。在這種救濟途徑下,行政
訴訟應當作爲行政自行糾錯的後置程序,即當受害人在行政機關不願意撤銷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結婚登記,法院審查相關登記材料的基礎上,可以做出撤銷登記的判決,以達到
法律和事實的統一。
2.
民事訴訟救濟途徑,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婚姻無效或撤消“欺詐”婚姻,法院在受理後,應審查無效情形,進行確認。代領結婚證的,應根據受害方意志進行撤消;冒領結婚證的,應確認無效,通知行政機關予以撤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