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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和老公兩地分居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05W
40歲和老公兩地分居
40歲和老公兩地分居是可以離婚的嗎,爲什麼呢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