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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三年後就可以直接辦離婚嗎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7W
分居三年後就可以直接辦離婚嗎
分居三年後就可以直接辦離婚
1、分居三年,可以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雙方協商一致,簽訂離婚協議書後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過離婚冷靜期後再申請發給離婚證;訴訟離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審理後,能確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情形,應當判決准予離婚。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第一款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