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外人員怎麼辦理協議離婚
如果不能回國親自辦理,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國內親友或律師作爲代理人代爲辦理,並向國內原
結婚登記機關提交書面意見。 注意涉外的委託書和意見書等所需材料須按照相關
法律規定經過
公證認證的程序。 法律依據: 《
公證法》第25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爲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
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