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傷殘鑑定後什麼時候賠償金能到手
傷者職工領取
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看用人單位是否配合勞動者,快則半個月,多則遙遠無期。(公司不配合的情況下會找各種理由推脫,申請仲裁後申請強制執行也有可能轉移財產,造成勞動者領取工傷保險待遇困難。)
1、領取到傷殘鑑定結論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可以申請領取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者可以將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資料交給用人單位,然後由用人單位代爲到勞動局工傷保險賠償窗口申請領取,然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結清所有補償金和
工資。
2、可以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先於用人單位
協商領取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然後由公司出具各種證明材料,再配合工傷認定書、鑑定結論書等材料,到勞動局工傷保險賠償窗口申請領取其他一次性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