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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配偶同意籤的定金合同有效嗎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42W
未經配偶同意籤的定金合同有效嗎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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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配偶同意出賣房屋有效嗎


未經配偶同意擅自出賣房屋,並非絕對無效。《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七條規定:“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關於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爲:

(一)夫或妻對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該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爲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爲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所以,他人非善意的購房行爲,且另一方配偶知道後不同意出賣的,其擅自出賣行爲無效。配偶知情後對出賣行爲予以認同或者購房的第三者屬於善意且有償取得的,可以認定該出賣行爲有效。至於是否能取得房屋產權,不動產所有權取得以登記爲準,與買賣房屋的行爲沒有直接關係。

實踐中,認定屬於夫妻共有房產的,那麼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就可以要求對該房產進行分割。而要是一方未經配偶同意出賣房屋的,並非絕對無效,善意第三人享有對抗權。如果您的配偶擅自處分了房產,而您也不知道應該這麼辦的話,建議可以諮詢一下我們律師365的營口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