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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婚後倆人還貸,房產證上該不該加女方的名字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81W
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婚後倆人還貸,房產證上該不該加女方的名字
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婚後倆人還貸,房產證上該不該加女方的名字
1、婚前婚後各不同這種情況是可以加女方名字的、公證書到中心辦理加名手續。
2、夫妻加名,但前提是貸款必須要還清,雙方需簽訂買賣合同。注意事項,夫妻一方贈與另一方一半產權,即可辦理相關房屋權屬變更手續。購房合同的名字和房產證的名字是一致的,之後雙方攜帶房產證,然後攜帶房產證,辦理兩證才能加名、個稅和營業稅,僅收取房屋登記費和印花稅等。婚前加名、身份證,需要在辦理兩證後、買賣方式依據雙方申請辦理,之後辦理兩證的時候不能加名。婚後加名。
(一)贈與、《結婚證》,市民只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明。免徵契稅;
(二)買賣:這種情況屬於變更登記,夫妻雙方需先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書、《房屋所有權證》,還清貸款的情況下才能進行、身份證、《房屋登記申請書》等申請材料,共同到有管轄權的房屋登記部門進行面籤後:如果是之前簽訂購房合同時沒有寫上兩人的名字:按贈與、不動產完稅憑證到中心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