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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遺囑可以剝奪精神病人繼承權嗎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3.67K
民法典規定遺囑可以剝奪精神病人繼承權嗎
民法典規定遺囑可以剝奪精神病人繼承權嗎
遺囑一般不可以剝奪精神病人繼承權。因爲精神病人一般屬於不能獨立生活的繼承人,而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遺囑應當爲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否則無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

遺囑應當爲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