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用人單位合同到時後被轉成勞動合同是合法的嗎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96W
用人單位合同到時後被轉成勞動合同是合法的嗎
用人單位合同到時後被轉成勞動合同是合法的嗎
1、勞動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商量的情況下達到的,就某一項勞動以及勞動成果所達到的協議。通常是獨立經濟實體的單位之間、公民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產生。勞動合同不隸屬勞動合同,從法律適用看,勞動合同適用於民法典其它民事法律所調整,而勞動合同適用於勞動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所調整。
2、勞動合同有以下特徵:
(1)主體的廣泛性與平等性。勞動合同的主體既能夠是法人、組織之間簽訂,也能夠是公民個人之間、公民與法人組織之間,通常不作爲特殊限定,具有廣泛性。同時,兩方完全遵循市場規則,地位平等。兩方簽訂合同時應依據《民法典》的平等原則進行。
(2)合同標的的特殊性。勞動合同的標的是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的活勞動,即勞動,它是一種做法。勞動合同是以勞動爲給付標的的合同,只不過每一具體的勞動合同的標的對勞動做法的側重方面要求分別而已,或側重於勞動做法本身即勞動做法的經過,如運輸合同;或側重於勞動做法的結果即提供勞動所完成的勞動成果,如承攬合同。
3、內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強制性限定以外,合同兩方當事人完全能夠以其自由意志決定合同的內容及相應的條款,就勞動的提供與使用、受益兩方意定,內容既能夠隸屬生產、工作中某項專業方面的需要,也能夠隸屬家庭生活。兩方簽訂合同時應依據《民法典》的自願原則進行。合同是雙務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勞動合同中,一方必須爲另一方提供勞動,另一方則必須爲提供勞動的當事人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故爲勞動合同是雙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