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處罰標準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
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一條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有前兩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