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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確認合同的效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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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確認合同的效力程序
合同的效力需要法院確認嗎
無法確定的可以去法院。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 合同的效力分爲以下幾種: 1、有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行爲人通過意思表示真實在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下籤訂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 2、無效。非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違法相關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就是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3、效力待定。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或附條件、附期限的合同,需要其監護人追認或者滿足某一條件、期限,合同纔有效。 4、可撤銷可變更。可撤銷合同,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由於意思表示不真實,或者出於重大誤解從而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規定可以予以撤銷的合同。 法律依據《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