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啓用全國統一的財政電子票據式樣和財政機打票據式樣。原則上各地區可設置一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各地區原有票據式樣和全國統一的票據式樣並行。
二、全國統一的財政電子票據式樣和財政機打票據式樣適用於各類財政票據。
三、爲確保財政票據編碼在全國範圍內的唯一性,財政電子票據編碼和財政機打票據編碼應按全國統一的編碼規則進行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