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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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遺贈撫養協議公證應注意哪些問題
1.撫養人應是遺贈人的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體組織。
2.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實,協議條款要完備,雙方的權利義務要明確。
3.遺贈人處分的財產是否爲個人所有,有無債務。
4.撫養人已婚,或有成年子女與之共同生活的,要徵求其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意見,並應與其配偶共同爲一方,與遺贈人簽訂協議。
5.協議如設立了擔保條款,擔保人的意思表示須真實,同時還應提供擔保人的財產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