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的劃分需要根據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來確定。
如果是對方全責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不過,無證駕駛,由公安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是被認定是無證駕駛加事故全責,不但要被罰款,還要賠償給對方。
1、行政處罰:按無證駕駛處罰,處200-2000元罰款,可並處拘留。
2、刑事處罰:有駕駛證造成主要責任交通事故,要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以上才構成交通肇事罪;無證駕駛造成主要責任交通事故,重傷一人以上就構成交通肇事罪。相應的肇事逃逸罪也是一樣。
3、賠償責任:無證駕駛並不加重賠償責任,但所駕駛機動車的交強險和商業險均會拒賠,所有應承擔的損失全部由駕駛人本人承擔。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爲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