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鐵路交通事故賠償限額升至15萬了嗎?
鐵路交通事故賠償限額升至15萬了,鐵路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最高賠償標準爲15萬元,造成鐵路旅客自帶行李損失,最高賠償2000元。
條例所指的鐵路交通事故主要有兩類:一類是鐵路機車車輛與行人、機動車、非機動車、牲畜及其他障礙物相撞導致的事故;另一類是鐵路機車車輛發生衝突、脫軌、火災、爆 炸等影響鐵路正常行車的事故。
就賠償責任,條例明確:鐵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的責任限額,由原來的4萬元提高到15萬元;旅客自帶行李損失的賠償責任限額,由原來的800元提高到2000元。但如果人身傷亡是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鐵路運輸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違章通過平交道口或者人行過道,或者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造成的人身傷亡,屬於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鐵路運輸企業對此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機動車撞死人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沒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二)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難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標準;
(三)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撫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週歲;是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沒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四)家屬交通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五)家屬住宿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六)家屬誤工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誤工損失;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七)精神損害撫慰金。受訴法院所載地的經濟發展狀況不同,精神損害賠償數額也有所不同。
(八)搶救費。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死亡賠償金的分配從理論上說,該筆死亡賠償款應當屬於所有具有原告資格的親人共同享有,任何人的份額都是一樣的,分配賠償款的金額也是相同的。但是,考慮到受害人親屬成員的不同情況,應適當照顧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成年人及未成年人的利益。
當代社會交通事故是比較常見的,一般交通事故主要指的就是在道路上發生的一些財產或者是人身方面的損失,但實際上鐵路事故也是存在的,如果因爲鐵路事故導致人員受到一定傷害的情況之下,最高的賠償金額可以達到15萬元,這是最新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