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基本含義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開徵範圍的土地為徵稅物件,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標準,按規定稅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資源稅。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相關法律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1、納稅義務人的基本含義
①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是納稅人。
②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實際使用人和代管人為納稅人。
③土地使用權未確定的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其實際使用人為納稅人;
④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納稅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2、徵稅範圍
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國家所有、集體所有的土地。
3、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特點
①對佔用土地的行為徵稅
②徵稅物件是土地
③徵稅範圍有所限定
④實行差別幅度稅額。
三、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應納稅額
1、計稅依據
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
①凡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②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
③尚未核發出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稅,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注意:稅務機關不能核定納稅人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
2、稅率
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地區幅度差別定額稅率。: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城鎮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
城鎮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標準具體規定如下:
①大城市l.5~30元;
②中等城市1.2~24元;
③小城市0.9~18元;
④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12元。
3、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適用稅額
4、稅額計算
①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②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為0.50~10.00元;中等城市為0.40~8.00元;小城市為0.30~6.00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為0.20~4.00元。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均採取按年徵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按時足量的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也是企業的義務。大家在使用國有土地時就要繳納稅款。在文中,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了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什麼意思還有概念及特點等等。國家已經出臺了稅額的計算公司,如果想了解自己需要繳納多少稅就可以按照公式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