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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土地使用稅殘疾人是怎麼規定的?

欄目: 經濟適用房 / 釋出於: / 人氣:2.82W

我國稅收的徵收是具有一定的強制性的,並且有專門的稅收法律規定,所以稅收同時也具有法定性,偷稅漏稅的行為是嚴格禁止的,我國的財政收入有很大一部分都來源於稅收,關於企業土地使用稅殘疾人是怎麼規定的很多人不知道,接下來讓小編來告訴大家有關的規定。

企業土地使用稅殘疾人是怎麼規定的?

一、企業土地使用稅殘疾人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九十六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二)項所稱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殘疾人員的範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的有關規定。”

房產稅優惠政策:根據《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遼寧省財政廳關於免徵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房產稅的公告》(2013年第7號)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省政府同意,對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月平均實際安置殘疾人就業人數佔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比例高於25%(含25%)且實際安置殘疾人人數高於10人(含10人)的單位,可暫免徵收該年度房產稅。符合免稅條件的單位,憑工商營業執照影印件、稅務登記證影印件、房屋權屬證明覆印件、房產原值、職工月工資手冊、殘疾證及影印件、殘疾人身份證及影印件等證明,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減免手續。

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檔案規定,對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月平均實際安置殘疾人就業人數佔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比例高於25%(含25%)且實際安置殘疾人人數高於10人(含10人)的單位,可減徵或免徵該年度城鎮土地使用稅。具體減免稅比例及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稅主管部門確定。根據《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遼財稅【2011】24號)檔案規定,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於每年3月底前稽核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上一年度實際安置殘疾人情況,對符合《通知》規定標準的,可免徵上年度城鎮土地使用稅。

綜上所述,關於企業土地使用稅殘疾人是怎麼規定的小編已經告訴大家了,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如果企業為了安置殘疾人支付了一定的工資,如果符合免稅條件的是可以按照規定申請免稅的,但需要到有關的部門去辦理備案的免稅手續,這是一種土地使用稅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