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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延長的適用條件

欄目: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1.53W

訴訟時效延長的條件如下:
1.存在延長的正當理由,如出現中止和中斷訴訟時效的法定事由之外的事實及特殊情況,造成權利人逾期行使請求權。
2.訴訟時效已屆滿。已完成的訴訟時效期間仍然有效力,而由人民法院決定適當延長一定的期間。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訴訟時效延長的適用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