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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畢業生就業證明

欄目: 就業證明 / 釋出於: / 人氣:5.26K
大學畢業生就業證明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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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畢業生如何防範入職詐騙


1、正規的用人單位不會收取任何費用。如果畢業生遇到以各種名義先收取費用的,要儘量迴避。通常這類公司以低標準招人為公司幹活,且存在各種不規範用工行為。

2、畢業生求職前要對企業的情況、招聘職位有所瞭解,可以提前通過網路查詢,或去相關服務中心諮詢,做到心中有數,以免無功而返。

3、首先應當確認單位是否真的釋出了招聘資訊,驗證微信賬號的真偽。求職時,最好不要在微博、微信等平臺透露銀行卡號等個人重要資訊。遇到未給出詳細崗位、卻許諾以高薪的微信招聘,一定要加以防範。

4、勞動者在同一單位工作,只有一次試用期,且試用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此外,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就與勞動者建立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雙方應當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否則從第二個月開始,由用工單位支付雙倍工資。一旦勞動關係建立,用人單位就應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對於初入社會的大學畢業生來說,社會經驗匱乏,很容易上當受騙,因此在找工作的過程中要時刻擦亮自己的眼睛,提高警惕和防範意識。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規定,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同樣,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也規定不得以欺詐方式訂立勞動合同,如果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存在欺詐手段的,勞動合同一般也是無效的。

目前出現的部分不法中介、公司和機構,釋出虛假的招聘公告,以較高的工資待遇誘導求職者,從而騙取各種名目的保證金、押金、保險費,這些行為已經構成了欺詐。同時,我國《刑法》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