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兩區同建政策的落實和出臺,舊城改建成為了城鎮的主基調,特別是作為沿海城市的天津市,更是面臨徵用土地建房、修路等一系列變化,那麼人們最關心莫過於徵地補償標準了,那麼天津薊縣最新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呢?請跟隨本站一起來了解一下。
土地徵收補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構成。
一、徵地補償費用專案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 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二、徵地補償標準
1、本標準所列補償專案為天津市常見類別和規格,確定的補償額是重置成本價或市場價。實際執行時,若補償專案規格與本標準一致或類似的,可參照本標準執行;不一致或本標準未包含的專案,各區縣可通過協商或經有關專業、技術評估部門評估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相應補償。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天津薊縣最新徵地標準是依照國家、天津市徵地標準所設立的,主要是根據地標物的價值及即將產生的價值進行補償,不同的標的物補償標準和價格各不相同,大都是根據市場價或成本價。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泰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