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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確權以後使土地使用權多少年?

欄目: 土地承包 / 釋出於: / 人氣:2.77W

我國人口眾多,土地資源卻很緊張,因此才出現國家越來越加大力度開發農村的土地了。但是農民以地為生,如果被國家佔用了土地是可以得到一筆補貼的,如果不願意要國家的補貼那麼可以申請土地的使用權,只是有期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是三十年,從簽訂承包合同之日起開始計算。

農村土地確權以後使土地使用權多少年?

一、農村土地確權以後使土地使用權多少年?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是三十年,從簽訂承包合同之日起開始計算。

現在的土地確權,只是對原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確認及頒發經營權證,對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約定的期限執行。

二、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農民們的擔心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之前國家規定在第一輪土地承包即將到期之前,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也就是說自1998年新一輪土地承包之後,土地的承包期限一直延續到2028年。那麼如果到了2028年,農民的土地真的會被政府收回嗎?

國家全力推行土地確權以及各種土地改革措施,其目的無非是讓廣大農民受益,同時支援促進農村的發展。從這個層面上來講,2028年土地承包到期後,農民的土地還是屬於農民,國家是不會收回的。

目前農村的土地主要存在這樣的矛盾,一部分有地的農民不種地或者根本不會種地,而另一部分想從事農業經營的農業大戶卻發愁拿不到地。為了促進農村土地的有效流轉,農村的土地目前實行的是三權分置的策略,將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以及經營權三者分離,土地可自由流轉,普通農戶擁有土地的使用權,如果自己不願意種地,就可以將土地流轉給農業大戶,享有土地的經營權。

三、土地是農民最寶貴的資產,雖然土地確權之後農村的土地流通性進一步加強,農民可以把土地當作一種資產來進行流通,但國家還沒有放開土地的任意買賣,因為這個問題牽涉到社會維穩等問題,還需進一步斟酌。不管怎樣,這一輪土地承包到期之後,農民也不必擔心自己的土地被收回,國家農業政策的制定也會以農民的利益為重點。

綜上所述,農村的土地如果未被國家徵用,想自己開發的需要帶上相關證件去土地局開申請,而土地使用權一旦下來就可以徵用土地了,不過是有一定期限的,一般期限是自簽訂土地承包合同那天至往後三十年,到期後需將權利交還給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