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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中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區別

欄目: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6.68K

法定義務不同。債權人指在債的關係中,有要求他的債務人實施一定行為或者不實施一定行為的權利的人。債務人,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係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簡單地說,債務人可以理解成是買方,而對應的債權人可以理解成賣方。債務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條 債權人為二人以上,標的可分,按照份額各自享有債權的,為按份債權;債務人為二人以上,標的可分,按照份額各自負擔債務的,為按份債務。
按份債權人或者按份債務人的份額難以確定的,視為份額相同。

會計中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