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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區別

欄目: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2.3W

概念不同。債權人指債的關係中有權利要求債務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債務人指債的關係中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第五百二十六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會計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