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的返還方式:①原物返還,即當原物尚存時,應返還原物。②作價返還,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則可作價償還。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並依法賠償損失。【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條,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並依法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