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物質押具備的條件:1、可讓與性。法律禁止流通的物.不能作為質押的標的。2、特定化。動產質押的標的物必須特定化。因此如果將金錢以特戶、封金、保證金等形式特定化後,也可以作為動產質押的標的物。3、出質人有處分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條,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動產不得出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