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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的抵押權人有哪些

欄目: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5.05K

抵押權人就是債權人,常見的抵押物有房屋等不動產、車輛等動產。抵押權包括對房屋、車輛、股票等財產的抵押權。抵押的法律概念就是指的債務人或者是第三人,不轉移對財產的佔有,將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沒有履行,債務的時候,抵押權人就可以就抵押物實現債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
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常見的抵押權人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