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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保證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嗎

欄目: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7.88K
連帶保證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嗎
律師解析:連帶保證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無論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如果保證人承擔了保證責任,都有權向債務人追償。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